想起当年的面貌和现在的。。还真有分别呢?
别说别人自己也好不到哪里。。而我每次参加别人的婚礼都会想起自己过去的一幕。
两个人在上帝面前立约。。
牧师说:“xxx,你是否愿意娶/嫁 xxx 为你合法的妻子/ 丈夫,以后无论贫穷,健康,疾病与否,终身爱护,照顾对方?”
我想对所有在上帝面前已婚的小姐都会记得一辈子吧。。可惜的是,很多人重视仪式过于婚约的意义,结果,却忘掉了盟约的重要原则----不可背约。
因为圣经的教导是:“婚姻乃神所赐的,凡神所结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”这句话常常在我们争吵时提醒我的。
我和我老公也结婚五个多月了,对了。。忘了介绍给大家认识。。
敦隆和我认识有五年之久了,但是在这五年的日子里有很多的困难,因为在我认识他时,他并不是一个基督徒,而我的母亲有跟我约法“一章”,就是我未来的“他”一定要是个基督徒。
所以在开始时家人很反对我们俩的爱情,每次也只能偷偷摸摸,也没摸得很厉害啦。。哈!
后来的两年我开始带敦隆进教会,感谢主!。。他没有反对,他的家人也不反对他,而他是很乐意地接受认识耶稣。
就在2007年,某天某月(我不记得那天了,因为牧师有说过不用计较几时,只要心里知道自己重生就可以了!)敦隆接受耶稣为他个人的救主,受了洗,也入教会,成为卫理公会的一分子,更是成为上帝的儿女。
因从小就是基督化家庭长大的我,所以在教堂行婚礼的一幕是我一定要的。


看到这张爸爸牵着我走进教堂,我不尽想到当天。。2008年10月2日。。我是他唯一的宝贝,而就那么一次挽着他的手那么长的时间,(平时那有可能做这样的事??)我可以感觉到他比我更紧张呢?口里一直地问我:“为什么前面的人走得这么慢。。你用哪边脚走先。。可以走了吗。。等等。。”
因为我爸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,脾气很爆的哦。
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
有一对关系极差的婆媳,整天都为着一些小事情而争吵。做媳妇的终于忍无可忍,计划要把婆婆杀掉才能“有好日子过”。为了逃避法律责任,她便向她的医生朋友请教一些可以合法杀人的方法。
那位医生便说:“你每晚给你的婆婆一碗糖水吃,不消半年,你的婆婆便会因血糖高而死!”媳妇万分高兴地开始了这个慢性杀人计划。由于她与婆婆的关系不佳,所以不得不装作和颜悦色去哄婆婆吃糖水,有时候,甚至亲自喂婆婆吃。
不知不觉过了五个月,媳妇哭着跑去见她的医生朋友说:“求你快点救救我的婆婆吧,她快要死了!”医生朋友回答说:“你不是很像你的婆婆死吗?为什么要救她?”媳妇着急的说:“才不是,在这几个月里,我才发现婆婆待我比我的父母待我还要好!医生,求你快点救我的婆婆吧!她已经吃了五个月的糖水。。”医生朋友慢条斯理地说:“你放心吧!那些糖水不是你婆婆的慢性毒药,而是修补你们心中不满的妙方!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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